近日,山东省政府2016-2020年立法规划正式出炉。“十三五”期间,我省政府立法规划项目总计198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07件、省政府规章91件,内容涵盖财政经济、内务司法、教科文卫、城建环保、农业与农村经济等类别。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充分发挥立法对我省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我省将安全生产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农村产权保护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列为2016-2020年立法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管理一直备受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视。去年天津港发生危化品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全国关注。山东是危化品大省,前段时间也出现了危化品企业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更有效地管理危化品及危化品企业,成为立法工作亟需考虑的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加强我省危化品安全管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被列入2016年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此外,《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修订)》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规章,也都被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
“除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规划等重点立法领域,立法规划中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也有所增多。”上述负责人介绍说,省食药监局负责起草的《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省工商局起草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省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等法规都引起广泛关注。“针对这些关系着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省政府法制办将不断完善法规规章草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论证,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开门立法’,不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实际上,为了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对立法有序性、科学性追求,以及对有限立法资源的有效分配,立法规划已经成为立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据了解,去年5月份,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人大法工委向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设区的市政府发出通知,征集2016-2020年立法项目建议;同时,通过山东政府法制网和其他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截止去年10月份,共收到省政府各部门、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260多件,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近160件、省政府规章项目100件。省政府法制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最终确定了省政府2016-2020年立法规划项目。
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将及时跟踪了解全省立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加强对全省政府立法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