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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国际防控经验

(一)发生疫情国家第一时间通报非洲猪瘟疫情暴发信息,OIE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便于各国和国际组织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非洲猪瘟疫情在全球流行的形势。

通过查询OIE网站,各成员国可第一时间获得关于非洲猪瘟疫情的全部通报信息及有关国家采取的措施和相关报告。通过对OIE通报的疫情进行分析,可以了解疫情在全球的流行情况,对于暴发比较严重的国家,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贸易检验检疫措施。对于已暴发疫情的国家,可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采取的防控措施,争取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灭疫情。

(二)发生疫情国家及有风险传入的国家加强非洲猪瘟跨境动物防控国际合作,形成防控非洲猪瘟的国际协防网络。

例如,在中国发生疫情之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召集紧急会议进行研究,柬埔寨、中国、日本、老挝、蒙古、缅甸、菲律宾、韩国、泰国和越南等10国的动物卫生主管部门代表,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研究机构代表,OIE和FAO的代表、私营部门代表等共87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分享了欧洲在防控非洲猪瘟疫情方面的经验,包括:

1.非洲猪瘟病毒特征,明确其1)超过90%的致死率,2)可在环境中长期存活,3)不同地区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病学差异较大,4)蜱种群不是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病学的一个突出特征,而泔水喂养可能是重要原因之一。

2.明确防控非洲猪瘟的措施,包括1)通过基于风险的防控战略来预防、控制和消除非洲猪瘟病毒,2)边境、地区和农场的生物安全水平是目前唯一最重要的工具,3)没有疫苗,4)被动监测(农民和养殖户主动报告)对于尽早病毒检测至关重要,5)主动监测(动物卫生部门主动监测)需要针对高风险的样本,例如死猪,6)当前采用的监测样本战略(5%/95%)不够敏感。

3. 明确欧盟区域性防控措施,包括1)农场生物安全,2)猪身份标识,3)养猪场注册和可追溯,4)监测,5)无泔水饲养,6)扑杀疫情发生病例和疑似病例,7)野猪控制计划,8)清理和消毒,9)划定区域。

(三)各国根据本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养猪及野猪分布情况制定防控措施,并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

例如,俄罗斯非洲猪瘟控制和根除程序遵循以下原则:1.非洲猪瘟暴发地点设为感染中心,可以是庭院猪圈、商业化养殖场、整个村落或者受感染野猪的地点。感染中心半径可达5公里。此区域内所有生猪被扑杀,之后进行清理和消毒。2.感染中心之外设立1级风险区,该区域半径在5至20公里之间。该区域内所有生猪被屠宰,该区域不允许有生猪进出。上述措施持续至少7个月。1级风险区内的商业化养猪场如果生物安全水平达到3级或4级可以免于屠宰。3.在1级风险区外设立2级风险区,半径在100至150公里。该区域不允许生猪进出,除非有兽医许可证,猪肉产品需要经过热处理。4.野猪被检测到非洲猪瘟也适用类似措施,立法对饲养生猪和野猪没有区别。FAO和OIE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疫情全球流行的严峻形势,已经组织独立常设专家组对发生疫情地区及存在潜在风险地区开展实地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协助成员国就防控疫情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国应与FAO和OIE紧密合作。

(四)强化养猪场的生物安全措施,提升养猪场生物安全水平。

FAO和OIE非洲猪瘟疫情常设专家组认为,生物安全措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些简单易行的措施,例如禁止游客参观、进入养殖场的车辆要消毒、工人有专用的工作服、进入工作区域要消毒灭菌等。例如,在FAO和OIE常设专家组对俄罗斯非洲猪瘟疫情2015年的一份考察报告指出,斯摩棱斯克(Smolensk)州Vyazma村中的一起感染非洲猪瘟的农家后院猪圈中,只养了2头猪,其中1头感染。这起疫情被认为是生物安全水平低和人为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病毒传入。

(五)加强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疫情快速诊断能力建设,升级地方兽医部门实验设备,建立足以应对疫情暴发的检测能力。

根据FAO和OIE独立常设专家组的意见,很多国家需要加强非洲猪瘟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找出本国猪瘟疫情发生的原因;需要加强实验室对非洲猪瘟病毒的快速监测能力,升级地方兽医部门的实验设备,并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需要考虑到疫情大范围暴发的潜在风险,要尽早建立应对疫情大范围暴发的检测能力和预案。

(六)建立较高水平的动物卫生标准及配套政策法规,有助于防控包括非洲猪瘟病毒在内的动物疫病。

FAO官员表示,欧盟有较高水平的动物卫生标准、法规和政策,使得生猪养殖环境较为洁净卫生,能够减少蜱虫等传染媒介,生产出的猪肉产品也较为安全。这也是西欧大多数国家暂时还没有发现非洲猪瘟病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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