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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推行饲料兽药ABC分级管理

山东省潍坊市现有饲料生产企业372家,兽药生产企业76家,兽药经营企业555家。潍坊市创新饲料兽药监管方式,自2016年起在全市饲料兽药监管领域试行ABC分级评定、分级管理,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起,此经验做法被省畜牧兽医局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
为解决监管人员少、监管对象多、产品质量不高等现实矛盾,潍坊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积极调研,创新监管方式,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实施ABC分类管理的通知》,年底组织对上一年度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管理状况检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许可条件、人员条件、安全生产、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等方面,结合产品抽检、投诉举报案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三个等级。
同时,以分级评定为抓手,加大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利用。加强B、C级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C级企业的监管。联合市畜牧执法监察大队,采取现场审核、“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套用文号、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对A类企业在管理政策上给予支持,鼓励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对B类企业一年监管不少于2次,产品每年抽检1次。对C类企业作为市重点监控企业,每年监管3次,产品每年抽检2次,责令限期一年整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的,或者连续2次以上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以及不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整改的,实施重点监管。若重点监控企业持续两年以上,由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报请吊证、建议转产。
在饲料生产企业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为促进饲料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实现饲料到畜产品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积极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工作,2019年,潍坊市有2家饲料生产企业被评定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省级示范企业。目前,全市共有10家企业通过部级或省级示范企业验收。
自实施饲料兽药分级评定分级管理以来,全市饲料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实施ABC分级评定,分类管理,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性,解决了监管任务重与监管人员不足的矛盾,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和效果,为饲料兽药市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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