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烟台福山区委宣传部获悉,为了保障福山区养殖业稳定发展,福山区推行了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主要包括能繁母猪险和育肥猪险便是其中两个险种,一旦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致死,农户可获得最高1200元/头的赔偿。
福山区推行的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由政府制定政策,财政落实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实施,保险机构开展具体业务。包括能繁母猪险和育肥猪险便是其中两个险种,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保险费率为6%,保险金额分别为最高每头1200元、800元,保费分别为每头72元、48元。保费政府出大头,养殖户出小头,即中央、省级、县级财政共同补贴保费的80%,养殖户承担保费的20%。
以一头育肥猪为例,48元的保费,国家补贴38.4元,养殖户自己只需投入9.6元,就能为育肥猪自保险责任生效之日起至出栏为止提供保障。一旦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致死,根据育肥猪体重,农户可获得最高800元/头的赔偿,2019年全区共承保育肥猪49680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合计191万。
2020年,福山区将根据上级文件提出的新要求,重新梳理保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由业务主管部门对保险公司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福山区财政局及时将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保险机构;同时继续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并积极争取上级的财政补贴,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为乡村振兴筑起“安全墙”。(齐鲁晚报记者 秦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