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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术语、验收标准和检测方法

术语和定义

  1、容重

  玉米籽粒在单位容器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2、不完善粒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玉米颗粒。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碎粒、生芽粒、生霉粒和热损伤粒。

  2.1虫蚀粒

  被虫蛀蚀,并形成蛀孔或隧道的颗粒。

  2.2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2.3破碎粒

  籽粒破碎达本颗粒体积五分之一以上的颗粒。

  2.4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或芽或幼根虽未突破表皮但胚部表皮已破裂或明显隆起,有生芽痕迹的颗粒。

  2.5生霉粒

  表面生霉的颗粒。

  2.6热损伤粒

  受热后籽粒显著变色或受到损伤的颗粒,包括自然热损伤粒和烘干热损伤粒。

  自然热损伤粒:储存期间因过度呼吸,胚部或胚乳显著变色的颗粒。

  烘干热损伤粒:加热烘干时引起的表皮或胚或胚乳显著变色,籽粒变形或膨胀隆起的颗粒。

  3、杂质

  除玉米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筛下物、无机杂质和有机杂质。

  3.1筛下物

  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2无机杂质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3有机杂质

  无使用价值的玉米粒、异种粮及其他有机物质。

  3.4色泽、气味

  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

  4、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4.1质量要求

  各类玉米质量要求见表1。其中容重为定等指标,3等为中等。

表1玉米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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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卫生要求

  食用玉米按GB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检验方法

  5.1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5.2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5492执行。

  5.3 类型及互混检验:按GB/T5493执行。

  5.4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

  5.5 水分检验:按GB/T5497执行。

  5.6 容重检验:按附录A执行。水分不高于18%的玉米直接测定容重,高于18%的玉米应按附录B的规定降水后再测定容重。

  6、检验规则

  6.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

  6.2 检验批为同种类、同产地、同收获年度、同运输单元、同储存单元的玉米。

  6.3 判断规则:容重应符合表1中相应等级的要求,其他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标签标识

  7.1 应在包装物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7.2 转基因玉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包装、储存和运输

  8.1包装

  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缝口严密、结实,不得造成产品撒漏。不得给产品带来污染和异常气味。

  8.2储存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8.3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玉米容重的测定方法

  A.1仪器和用具

  A.1.1 GHCS—1000型谷物容重器或HGT—1000型谷物容重器(漏斗下口直径为40mm):基本参数和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LS/T3701的要求。

  A.1.2 谷物选筛:上层筛孔直径12.0mm,下层筛孔直径3.0mm,并带有筛底和筛盖。

  A.2试样制备

  按照检验方法,从原始样品中缩分出两份平均样品各约1000g作为试验样品。每份试验样品按A.1.2规定套好筛层,分两次进行筛选。取下层筛的筛上物混匀,作为测定容重的试样。

  A.3操作步骤

  A.3.1 GHCS—1000型谷物容重器

  A.3.1.1 打开箱盖,取出所有部件,选用下口直径40mm的漏斗。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校准,将带有排气砣的容量筒放在电子称上称重,并清零。

  A.3.1.2取下容量筒,倒出排气砣,将容量筒牢固平稳地安装在铁板底座上,插上插片,放上排气砣,套上中间筒。

  A.3.1.3 将制备好的试样倒入谷物筒内(确保漏斗开关关闭),装满刮平。再将谷物筒套在中间筒上,打开漏斗开关,待试样全部落入中间筒后关闭漏斗开关。用手握住中间筒与容量筒的接合处,平稳地抽出插片,使试样随排气砣一同落入容量筒内,再将插片平稳地插入插口。

  A.3.1.4 取下谷物筒,拿起中间筒和容量筒,倒净插片上多余的试样,抽出插片,将装有试样的容量筒放在电子称上称量。

  A.3.2 HGT—1000型谷物容重器

  选用下口直径为40mm的漏斗,容重器的安装及操作按照GB/T5498容重测定方法执行。

  A.4结果表示

  检测结果为整数,两次试验样品的允许差不得超过3g/L,取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玉米快速干燥降水设备技术条件及操作方法

  B.1设备技术要求

  B.1.1 采用红外加热或热风干燥,辅以机械通风,在短时间内将高水分玉米的水分干燥到18.0%以下。

  B.1.2 应具有电子控温、定时调控、超温超压保护等功能。

  B.1.3 应具有良好的隔热、绝缘和通风效果,易于清理,安全、耐用,操作简便。

  B.1.4 一次至少应干燥2份样品,每份样品不低于2000g。

  B.1.5 干燥底盘为筛网状,保证通风良好,样品在盘内的厚度不得超过2cm。

  B.1.6 干燥室内温度应稳定,样品受热均匀,干燥后的玉米籽粒水分含量应均匀,不得有严重烘干热损伤粒。

  B.1.7 外观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漏漆、挂漆、裂纹及严重损伤、锈蚀和变形等现象。

  B.1.8 应具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商、商标、规格型号、样品干燥量以及国家规定的标识内容。B.2 主要参数

  B.2.1 额定功率不小于2.0kw,控温范围在40℃~160℃,干燥温度稳定在50℃~130℃之间,误差不超过5℃。

  B.2.2 将水分干燥至18.0%的最长时间应控制在30min以内。各项参数见表B.1。

表B.1 玉米水分干燥至18.1%时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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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设备测试方法

  B.3.1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将调试好的设备升温至140℃左右。

  B.3.2 样品制备:从原始样品中缩分出约2000g作为试验样品。按附录A.1.2规定套好筛层,进行筛选。取下层筛的筛上物混匀(拣出易燃有机杂质),用快速水分测定仪进行水分测定,作为原始水分。

  B.3.3 干燥:将制备好的样品放入干燥盘内均匀铺平,快速放入干燥室内,按照表B.1的干燥参数,设定干燥时间和干燥温度。如果试样水分过高,可在干燥半程,取出干燥盘翻动试样,均匀铺平后再继续干燥。

  B.3.4 干燥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在实验室条件下自然冷却至室温。

  B.4结果判定

  用快速水分测定仪器对冷却后的样品进行水分测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对应原始水分的玉米降到不大于18.0%的设备为合格产品。

  B.5样品的干燥

  用测试合格后的设备按B.3章的操作步骤对高水分玉米进行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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