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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一、制定背景

截至目前,我国已发现并报告包括H5N1、H5N6、H7N9、H7N4、H9N2、H10N8、H10N3在内的七种亚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以及人感染欧亚类禽H1N1猪流感等其它动物源性流感病例,其中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并发布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防控方案等文件。而对于其它动物源性流感病毒感染,尚缺乏防控技术指导文件。

为适应我国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需要,整合和规范各类各亚型动物源性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诊断、调查和感染控制等防控工作,提高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制定出台了《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参照《指南》要求,科学、有序地开展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为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明确适用范围,包括业务内容、应用情景和使用部门。第二部分是从病原学、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三个维度对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进行系统概述。第三至第十一部分分别针对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诊断与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判定与管理、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感染预防控制、风险评估、信息发布与通报、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等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为卫生防疫机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与既往我国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内容相比,《指南》突出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范:

1.在常规的病例发现和报告途径外,明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医学实验室、检验检疫等机构在开展人类相关标本检测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信息报告、样本报送等工作。

2.明确各省首例人感染某型动物源性流感病毒病例,在省级做出疑似诊断后,需待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后,再做出确诊诊断;对于既往未在我国发现过的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首例病例,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诊断确认。

3.首次明确可疑暴露者概念,指暴露于动物源性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动物、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加工等人员。同时要求可疑暴露者在脱离阳性动物、环境暴露后,应进行自我医学观察10天,并针对不同观察结果的处置进行了规范。

4.明确了针对病例开展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的策略,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和生物安全要求。

5.进一步规范了个人感染防护和消毒的要求,同时制定了《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引》,作为《指南》附件一并印发。

附件: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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