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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新形势下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力度不断加强,然而受到生猪品种及其疫病、饲养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仍有待完善。基于此,本文基于生猪屠宰检疫主要流程及检疫要点的阐述,分析了当前该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提出了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质量的合理化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高效、规范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保障市场猪肉产品安全的关键举措,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由驻场官方兽医针对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等实施的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和屠宰过程中的同步检疫以及宰后复检,对于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验验讫印章,签发动物产品检疫证。当前处于防控非洲猪瘟(ASF)的关键时期,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ASF等生猪重大疫病,阻断疫情扩散,同时确保猪肉制品安全地流入消费市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猪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 生猪屠宰检疫主要流程及检疫要点

1.1 生猪入场查验 初步筛查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一是查证验物,生猪入场必须具备车辆运输消毒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明确待宰生猪来源、数量以及途中发病、死亡等情况,查验免疫标识,并进行“瘦肉精”抽检;二是临床检查,观察入场生猪的体表、精神状态、营养状态以及活动、采食和排泄情况。此外,入场生猪必须抽血进行ASF检测。

1.2 宰前检查 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呼吸状态以及排泄行为、饮水饮食等方面再次对待宰圈的生猪进行巡检,一旦发现异常生猪要立即隔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具体处理。个体检查。通常采用听诊、触诊和视诊等基本方法检查每头待宰生猪的呼吸频率、机体温度和心率、可视黏膜以及皮肤、被毛等。

宰前检查合格的生猪准予屠宰。若生猪出现副猪嗜血杆菌病(HP)、猪支原体肺炎(MPS)、猪肺疫、猪丹毒等疫病症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免疫治疗、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同群猪经隔离观察未出现异常,准予屠宰;出现ASF、高致病性猪蓝耳病(HP-PRRS)、猪瘟(CSF)等疫病症状,要立即上报疫情,并根据国家一类动物疫情有关规定处理。

1.3 屠宰同步检疫 同步检疫是对屠宰过程中的每头生猪进行全身部位的检疫。一是体表及头蹄部检查,观察体表皮肤有无红斑、疹块或出血点,检查生猪头部两侧下颌淋巴结是否肿大出血、坏死,有无咽炭疽病变,蹄部、口腔黏膜是否存在溃疡、水泡等口蹄疫症状,切开两侧咬肌检查有无猪囊虫;二是内脏检查,观察胸腹腔有无纤维性渗出物和积液,是否出现粘连,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胃肠黏膜是否发生溃疡、出血和坏死,检查心(心包膜切开后是否变性、坏死,有无赘生物和虎斑心)、肺(肺实质是否水肿、坏死)、肝(肝脏是否肿胀、出血、坏死)、脾(脾脏颜色及其是否异常肿大)等内脏有无猪丹毒、CSF、ASF等病灶;三是胴体检查,主要检查淋巴结、肌肉、脂肪和肾脏等有无肿胀、出血和坏死病变,切开腰肌检查有无猪囊尾蚴,膈肌部位采样镜检是否感染旋毛虫。

1.4 宰后复检 根据宰前检查和屠宰同步检疫的实际情况,官方兽医进一步实施宰后复检,并对检疫结果加以综合判定和处理。驻场官方兽医对于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同时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针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最后做好相关检疫记录。

2 现阶段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驻场检疫人员在进行生猪屠宰检疫时要意识到该项工作专业性和严格性,从而规范屠宰检疫操作流程,虽然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力度不断加强,屠宰管理水平已得到较大的提升,但就当前生猪屠宰检疫现状而言,特别是在ASF防控背景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依然存在些许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该项工作高效、顺利的开展,具体体现在下述几方面:一是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养殖场户对该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水平较低,特别是农村散养户不能较好地配合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极易导致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流向市场,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极大威胁;二是检疫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加之工作量大,缺少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检疫队伍综合素质较低,导致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质量不高,同时与屠宰检疫相匹配的设备设施缺乏先进性,无法适应当前屠宰检疫要求,影响检疫结果的精准性,难以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效率;三是生猪屠宰检疫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屠宰检疫工作标准和程序难以有效落实和规范,并且目前处于防控ASF的关键时期,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有待加强,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检疫监管力度不够在极大程度上制约着生猪屠宰检疫质量水平的提升。

3 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3.1 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有效宣传,提高群众对屠宰检疫的认可度和关注度 政府部门可通过发放宣传册、新闻媒体和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宣传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对生猪屠宰检疫的认知水平,同时提醒群众不购买未经屠宰检疫的猪肉产品,购肉时要查看检疫合格印章,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屠宰检疫部门报告,增强群众对检疫监督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优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更好地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3.2 提高生猪屠宰检疫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改善生猪屠宰检疫配套设备设施 检疫人员在做好生猪入场查验工作,严格检验检疫标准,规范屠宰检疫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定期加强岗位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一是强化检疫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夯实生猪屠宰检疫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完善考核管理制度,改善岗位薪酬福利,提高检疫人员在采样、检测等工作上的积极性和负责心,对于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三是定期开展对外交流学习,积极引进专业技能强的检疫人员,优化检验检疫管理队伍,提升检疫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屠宰场检疫设备设施和实验室建设,确保检验检疫结果的准确性,提升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效率。

3.3 完善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制度,加大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力度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从生猪入场至猪肉产品流通市场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制度,提高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质量,并且落实岗位责任制,猪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将责任追究到个人;另一方面驻场官方兽医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要求开展ASF检测,并监督其开展查验工作,同时应监督和评价屠宰场的检疫结果,督促企业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搞好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屠宰领域违法行为;检疫监督部门应对屠宰检疫各环节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建立健全监督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工作,确保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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